(封面圖源:TVDaily、X@CHAEUNWOO_offcl)
韓國納稅人聯盟(會長金善澤)就ASTRO歌手兼演員 車銀優 被追繳約 200 億韓元稅款的爭議表示:「必須遵守無罪推定原則」,點名國稅廳是否存在資訊外洩行為而放任不管,恐構成瀆職。
節稅(稅務規劃)本就是納稅人的權利
作為國內唯一從事納稅人權益保護活動的稅務專業公民團體,納稅人聯盟於 29 日透過新聞稿指出:「節稅(稅務規劃)是納稅人的權利。」並說明:「節稅成功時被稱為『合法節稅』,失敗時則會被認定為『逃稅』,具有這樣的特性。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判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納稅人為了減少或避免被課徵的稅金而行使的合法權利,絕對不構成問題。」
車銀優(圖源:TVDaily)
納稅人聯盟強調:「僅因被追繳稅款,就將其視為逃稅者並加以單方面譴責,是只從國家權力的角度看待稅金問題」,並重申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
絕不能冤枉一名無辜之人
此外,聯盟也指出,若在尚未定案的情況下,便斷言車銀優母親名下的公司為「空殼公司」,同樣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並表示:「在申訴與訴訟程序尚未結束前,若先行形成成見,恐將嚴重侵害納稅人權益。『寧可放過一百名罪犯,也不能冤枉一名無辜之人』,這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必須被遵守。」
(圖源:X@CHAEUNWOO_offcl)
納稅人聯盟也提及,《國稅基本法》第 81 條之 13 規定:「不得將課稅資訊提供、洩漏給他人,或用於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並指出:「關於藝人稅務調查的相關資訊,若非稅務公務員洩漏課稅資訊,實際上難以對外報導。若國稅廳長未調查是否存在資訊外洩行為而放任不管,恐構成瀆職。」
僅因被追繳稅款,不等於應受到譴責
聯盟進一步表示:「『被追繳稅款=應受譴責』的等式並不成立」,反而應該檢討的是「連專家都難以理解的稅法制度,以及未能事前充分說明的國稅廳」。他們指出,在稅金被課徵後,透過申訴或稅務訴訟而撤銷課稅、由納稅人勝訴的比例高達 30~40%,並批評:「僅因被追繳稅款,就將其視為逃稅者加以指責,是源於無知的名譽殺人。」
(圖源:X@CHAEUNWOO_offcl)
另一方面,據悉車銀優於去年上半年接受首爾地方國稅廳的稅務調查後,被通知需追繳約 200 億韓元的稅款。國稅廳傳出是針對其所屬經紀公司 Fantagio 是否透過與車銀優母親所設立的法人簽約,而適用較低稅率的法人課稅方式進行調查。
車銀優也於 26 日透過個人 SNS 表示:「對於最近發生的各種事件,讓許多人感到擔憂與失望,我深表歉意。」並補充:「日後我將誠實配合後續進行的所有稅務相關程序,並依照相關機關所做出的最終判斷,虛心接受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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