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近日深陷「藝人分潤爭議」。 日前公司正式發佈聲明,對外界質疑逐一回應。
公司先強調旗下採用的是一般企業會計準則:「雖然公司為非上市公司,但演員分潤金額已包含在營收成本中,帳務上並無問題。」針對「投資組合實體不明」的指控,Gold Medalist也澄清:「投資組合地址均依法登記。 由於投資組合本身特性,不需要設立實體辦公室,目前亦屬正常狀態。」公司透露,已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合約,持續接受經營層面的法律審查,並再次強調:「經營中並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
爭議起因於一家韓媒指出Gold Medalist在2020至2024年間,支付給旗下演員的分潤僅約6.7億(韓幣/下同,約1,450 萬新臺幣或377萬港幣)。 其中金秀賢去年主演的 tvN 爆款韓劇《淚之女王》光以廣告與播放權益收益,推估規模達200億,但他最終分潤卻僅2.7億,數字落差極大,引發外界質疑。另外,最大投資方「Barun 第二號投資組合」也被點名,因登記地址的建物內並無實際辦公室進駐,令外界懷疑其實體是否存在。
(圖源:金秀賢官網)
Gold Medalist成立於2019年,由金秀賢與其異父兄長、導演李羅培共同創立,目前旗下藝人還包括薛仁雅、金秀謙、崔顯旭、金勝鎬等。此事目前仍在發酵,外界對公司財務結構與演員分潤比例的討論持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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