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娱乐这个操作太狠了!它们拥有G-Dragon&太阳的商标权,如2人不续约将无法再用艺名...
广告

YG娱乐这个操作太狠了!它们拥有G-Dragon&太阳的商标权,如2人不续约将无法再用艺名...

明星   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08:15   Rui   32

G-Dragon&太阳

虽然歌迷们都知道G-Dragon叫权志龙,太阳叫东永裴,但从来没想过两人有一天可能会失去这个艺名。

据悉,YG娱乐早在BIGBANG出道(2006年)之前的2003年就已经获得了韩文「지드래곤」和英文「G-DRAGON」的商标权。 另一名成员太阳的艺名因为是固有名词,因此无法被注册,但YG在2015年完成了对「太阳」英文标注「TAEYANG」和小分队「GD X TAEYANG」商标注册,同年又在美国注册了「G-DRAGON」和「TAEYANG」商标权。
G-Dragon&太阳

专利厅一位有关负责人表示:「通常商标权分为‘A+B’时,只要使用A就视为侵犯商标权,因此如果未经商标权拥有者的允许或私人合同,仅‘GD’都很难使用。」G-DRAGON与太阳自出道以来一直以艺名活动,艺名对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YG公司拥有两人艺名的商标权也意味著,如果他们离开YG后将无法继续使用G-Dragon和太阳这两个名字。
G-Dragon&太阳

「图:NATE」

广告
相关新闻
留言/评论
主页 » 明星 » YG娱乐这个操作太狠了!它们拥有G-Dragon&太阳的商标权,如2人不续约将无法再用艺名...
© 2024 KSD 韩星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关於我们 免责声明 私隐政策 广告查询 招募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