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李阵郁强奸,后又被起诉诬陷的30代女性A某在开庭审理中全面否认的诬陷嫌疑。
日前首尔中央地法就A某诬陷一案展开审理,A某律师表示:「不会说谎,与李阵郁确实有强制性性关系」。 庭长问A某是否否认之前的诬告嫌疑,A某也简单回答「是」。
检方虽然提交了当日A某住处附近的监控录影作为证据,但A某却并不认为该录影能作为证据使用。 裁判部同意了检方的申请,把李阵郁作为证人传唤。 4月12日李阵郁将以证人身份接受审问。
去年7月A某向首尔水西警署报案称遭到李阵郁强奸,并起诉对方。 同月李阵郁以诬告罪起诉A某。
警方认为两人确实存在性关系,并把A某当作诬告嫌疑案的被告人进行调查,李阵郁也在涉嫌强奸案中被判无嫌疑。 而A某因诬告李阵郁强奸被不拘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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