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7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日上午对男团Super Junior成员强仁酒驾案进行了最终宣判,决定处以罚金700万韩元,和检方7月17日提出的量刑一致。
裁判部表示:「(强仁)损坏了财物,在法庭上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承认。 如果案件中的路灯倒向了车道或人行道,则有充分可能对交通造成影响,需要采取措施。 (强仁)称撞到路缘石时不知道路灯有没有倒下,但一般而言,发生事故时应该会下车查看是什么事故。 如果没有这一行为,则可以看做是无视事故后果并离开现场。」
关於量刑,裁判部表示:「认为被告有罪。 量刑方面,考虑到曾因同类罪行被处以罚款,并在事故后逃逸,应对被告进行严惩。 本次事故没有民事事故,只有财物损坏,而且已经得到补偿。 被告在调查机关和法庭上的态度表示他确实在进行反省。 不认为检方提议的罚金刑过轻。」
强仁今年5月24日淩晨2点在首尔市江南区新沙洞某便利店门口撞上路灯后逃逸,约11个小时后即下午1点左右向警方自首。 警方套用Widmark公式推测,事发当时强仁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0.157%,因而在今年6月向检方建议起诉。
检方对强仁进行了简略起诉,并责以罚款700万,但法院认为应该通过正式公判程式审理案件,并於7月决定执行。 正式裁判期间,检方仍然要求对强仁处以700万元罚款。
强仁2009年10月也曾酒驾逃逸,并在6小时后自首,最终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和简略起诉。 因为本次酒驾事件,强仁已经暂停一切活动。
金池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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