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涉性侵案愈演愈烈,今日(7月4日)又传出6月4日事发当日,除A某以外,朴有天还企图和另一名女性发生性关系;此外,他对第2名报案女性B某提起了反诉。
据悉,A某事发当日,与A某发生关系之前,朴有天曾试图与另一名女性N某发生性关系,N某则是当天在生日宴上表演裸体艳舞的舞者。 N某作为参照证人接受了警方的调查。
6月10日、16日、17日,有4名女生报案称遭朴有天强奸,6月20日朴有天对第一名报案人A某以恐吓、诬告罪提起反诉。
7月2日、3日,警方多次传唤朴有天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 而员警厅记者会上,厅长姜申明表示涉嫌强奸的案件即使没有直接证据也可以处罚,姜厅长称:「因为时间问题,哪怕是证据消失了,但若受害人的口供具有一贯性,嫌疑人也会被判有罪。 」
金池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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