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ragon 的 USB 型態最新個人專輯〈權志龍〉,在最近一直是各方爭論不休的焦點。究竟什麼載體才是成就一張「專輯」的前提呢?美國告示牌的看法與 GD 本人十分接近。
告示牌 (Billboard) 日前以「G-Dragon 以 USB 發行〈權志龍〉 引發各界爭論『什麼才是成就專輯的前提』」(G-Dragon's 'Kwon Ji Yong' USB Release Opens Debate About What Makes an Album) 為題,發表了一篇專文探討這個議題。
根據韓國的著作權法,「專輯」的定義是承載音樂的實體,而由於〈權志龍〉並未直接儲存音檔,而是提供連上網站的連結與密碼,韓國音樂內容產業協會雖然承認這是一張專輯,但決定不將它的銷量計入音源網站的專輯榜。
韓國音樂內容產業協會也在 21 日表示:「從著作權法的角度看來,〈權志龍〉符合專輯的定義」,並說明:「但若立刻把它當作專輯,會對排行榜的主體性造成混亂。由於時間緊迫無法立刻決定是否要這麼做,因此暫時會將之計入數位榜,往後可能再行討論。」
對此,告示牌明白地表示他們當然視〈權志龍〉為一張專輯,無論其型態為何,都會將銷量計入告示牌專輯榜的數據中。同時,告示牌也拋出一個問題:一張專輯的銷量,會因為它「將消費者導向網站並下載音樂」或「作為一張實體光碟並流暢地播放所有歌曲」而有所不同嗎?
一如 G-Dragon 在個人 Instagram 上所發表的立場,在數位音樂當道的時代,大眾早已普遍接受快速演進的載體形式──有趣的是,〈權志龍〉的主打歌「無題」,也早已在 Gaon 數位榜上奪下冠軍,證實了 G-Dragon 的賣座實力與載體型態無關。
YG Entertainment 將本次爭端形容為「結構性問題」,並指出音源網站「守著老舊思維而無法接受正在發生的改變」。事實上,蓬勃發展的音樂節目早已大量採計音源銷量作為評分數據之一,而歌手、團體的 MV 在 Youtube 上的點閱數記錄更經常蔚為話題。此時再回過頭看本次的論戰,確實會有誤入另一座時空的錯覺。
Rachel@KSD / 非得本站書面同意 請勿抄襲、轉載、改寫或引述本站內容。如有違者,本站將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