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A前成員李雅凜「未成年誘拐、名譽毀損」案二審敗訴 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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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A前成員李雅凜「未成年誘拐、名譽毀損」案二審敗訴 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明星   2025年10月10日   星期五08:47   Tracy  

(封面圖源:李雅凜SNS)

前女團T-ARA成員李雅凜近日再遭法律重擊!根據韓媒報導,她因涉嫌虐待兒童與名譽毀損等罪名提起的上訴,已被水原地方法院第6-1刑事部正式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法律界相關人士透露,李雅凜因涉嫌「未成年人誘拐」及違反《信息通信網利用促進與信息保護法》(名譽毀損)等罪名遭不拘留起訴。 一審法院原先判處她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需完成40小時的兒童虐待預防講座。 不料李雅凜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如今二審結果出爐,法院直接駁回她的上訴,等於打臉她的逆襲之舉。

這起風波源於李雅凜的兩大爭議行為:
她在孩子們面前對前夫爆粗口,涉嫌兒童虐待
她在網路直播中,公開辱罵一名揭露其男友判決書的A某,涉及名譽毀損

李雅凜於2012年7月以T-ARA成員身份出道,卻在隔年2013年7月閃電退團。 2019年她與大兩歲的企業家結婚,育有兩子,去年12月卻自爆正在打離婚官司,並公開透露與新戀人的再婚計劃,感情生活戲劇化程度不輸八點檔。
(圖源:李雅凜SNS)

更勁爆的是李雅凜曾在SNS上控訴前夫不僅在婚姻期間對她施暴,連孩子也慘遭虐待。 但警方調查結果卻狠狠打臉她的說法——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認定李雅凜前夫的兒童虐待嫌疑「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隨著二審上訴被駁回,李雅凜極可能將維持一審判決,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及強制參加兒童虐待預防講座的判決幾乎定讞。 從女團光環到官司纏身,她的演藝人生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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