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韓國出現熱門的藝能節目,過不久就會看到中國版本。但深入追究,會發現中國製作方並未購買版權,而韓國方面只能「深表遺憾」。最近,韓國國會對此通過兩個法案,希望能藉此保護自身文化產業。
上月(1月)30日,韓國國會通過「文化產業振興法修訂案」、「音樂產業振興法修訂案」兩法案,禁止外國抄襲韓國文化產品及音樂,從政府層面有了對應非法抄襲或複製的法律依據。
提出兩法案的李東燮議員(就職於韓國教育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表示:「為了防止外國盲目的抄襲行為,兩部法案都對此有了規定和依據。日後,政府對於該類問題將可積極應對。」
據了解,這兩部法案是因為中國的「限韓令」才被提出。2016年7月因「薩德事件」,中國對韓國進行制裁,禁止引進韓國人氣電視劇。此後,中國境內盜版猖獗,韓國方面則因外交問題無法出面解決、造成損失。兩部法案將從今年(2018年)7月30日正式實施。
李議員也說:「目前情況如此,政府卻不能有效因應。這個問題需要各部門合作、共同解決,但各部門卻沒有凝聚起來。中國累積著自己的經驗、追趕我國,通過此次的法案,我們能更加積極保護自己的文化和音樂產業。」在此之前,不只韓國可以事前預防和事後救濟的法律體系停擺,國際訴訟又需耗費相當長的時間,所以文化產業的公司蒙受巨大損失,極少能獲救濟和補償。
最近,Mnet方面就於官方網站公告,從未以任何方式參與愛奇藝《偶像練習生》的製作或合作。該節目與《Produce 101》高度相似,對於侵權一事深表遺憾。
不只《Produce 101》,之前還有《尹食堂》、《Show Me The Money》、《一日三餐》、《叢林的法則》等節目被抄襲、被侵權。此次韓國政府大動作,為的就是能更完善保護國內文化產業。
(圖片來源:tvN《尹食堂》、Mnet《Show Me The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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