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FNC娛樂公司的官司有了結果,法院宣判責令向SBS TV電視劇《原來是美男》的製作公司支付韓幣12億元。
此前,該劇製作公司曾起訴FNC要求清算OST收入分成,以上便是訴訟結果。
2009年播出的《原來是美男》人氣極高,先後被臺灣和日本翻拍。 隸屬FNC旗下的樂隊FTIsland成員李弘基和CNBLUE成員鄭容和為該劇演唱了OST專輯,FNC從中獲利數十億韓幣。 FNC與電視劇製作公司事先簽約決定五五分成,但4年之後FNC仍未支付這筆款項,於是遭到製作公司起訴。
不過,FNC也在叫屈,稱並非刻意拖欠,而是因為其中一家共同製作公司濫用肖像權,不得已中斷了支付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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