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的 2020,韓國政府何以保證強姦慣犯趙斗淳不再犯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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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的 2020,韓國政府何以保證強姦慣犯趙斗淳不再犯案呢?

專題   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12:00   鍾樂偉   15

韓國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又譯《素媛》)

談起趙斗淳,或許這個陌生的名字,未能為大家帶來任何聯想與記憶。但如果說到 2013 年的一套韓國電影名叫《希望:為愛重生》(又譯《素媛》),當中講述一位天真無邪的小女孩,一天不幸被一名喝醉的中年漢強暴,導致她身心遭受到永不磨滅的傷痕...。

雖然犯案人最後被繩之於法,但由於當年法院接納施暴者犯案時,因為醉酒而失去控制意識,作為他的抗辯理由,結果只是輕判該名喪心病狂的強姦犯,僅入獄 12 年而已。而這位喪盡天良的施暴人,就是趙斗淳。

電影《希望:為愛重生》不是虛構故事,早年前也曾多次撰寫提及,這個個案其實就是改編自發生在 2008 年 12 月,於韓國安山市的一宗惡心的性侵犯案件。那時,強姦犯趙斗淳在韓國京畿道安山市,殘忍暴力對待一名 8 歲女童娜英(化名),致其八成的大腸與性器官失去功能,經過多次手術後也難以挽救其終身殘疾的事實。雖然外界輿論群情激憤,要求判處趙斗淳終身監禁,可是,法院卻接納趙斗淳以醉酒為理由的「求情」。最終法院接納他的理據,只判處趙斗淳 12 年有期徒刑。
韓國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又譯《素媛》)

當年韓國法院荒謬地竟然接納趙斗淳的以「喝醉了﹗」為自辯理由,輕判對娜英造成終身傷害的違反人性行為,僅只是 12 年入獄年期,後來透過電影《希望:為愛重生》的發酵宣傳,曾經在韓國社會引來廣泛的嘩然與不滿。然而,既然已是法院下達的最終審判,蓋棺論定,不論是娜英、她的家人與親友,甚至一直關心這單案件的群眾,只能無可奈何地接受這既成事實的結果。但隨著時間的流逝,2008 年發生的案件,到今年 2017 年,相隔原來已有 9 年多時間,亦即是還有 3 年,當年被判入獄 12 年的強姦犯趙斗淳,即將刑滿出獄。

3 年後的 2020 年,曾經犯下世人難以容忍的強暴罪行的犯人趙斗淳,便可以再次回到社會中生活。雖然根據法院規定,像趙斗淳這類強姦重犯在出獄以後,仍然需要配戴電子腳鐐至少 7 年,而且限制他的生活範圍,不能居於學校與社區中心的附近。但是,既然他能夠離開囚所,自由在韓國社會中遊走,趙斗淳會否四出尋找現已年屆 17 歲的娜英報復?又或許他會在社會上搜尋另一位不幸的施暴對象?
韓國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又譯《素媛》)

對娜英的人身安全感到擔憂,還有憂慮自己的女兒會不幸成為趙斗淳下一位攻擊的目標,過去數個月不少韓國國民,便在韓國青瓦台的網上申情書上,發動聯署行動,要求韓國政府終生禁止趙斗淳離開監獄,並且希望可以重審有關案件。雖然聯署數字最終高達 60 萬以上,但正如青瓦台發言人曹國的回覆所指,已在法院獲得判決的案件,除了有關案件判決過重或是犯案者根本無罪,否則政府無權要求法院重審或加刑。

然而正如早年韓國女性家族部公布的數字顯示,從 2010 年至 2015 年間,針對 13 歲或以下的兒童性犯罪案件,當中法院對施暴者最終判處入獄的,僅只有一半,其餘的都是以輕判的緩刑或罰款了事。然而就算是判刑入獄,當中近 6 成的入獄量刑,都只是 1 至 5 年而已,只有不足 1 成是重判 10 年以上。而且,在同一統計年間,雖然韓國的兒童強姦案件有下跌趨勢,但針對不足 13 歲以下小孩的性暴力案件數字,卻是不斷上升。可見兒童遭性侵犯的問題,在今天的韓國社會,縱然在經歷趙斗淳這類駭人聽聞的案件以後,民眾舉報性侵的意識已加強,而且社會更也比以往主動關注有關問題,絕對不會姑息犯案人士,但當中對兒童免受於侵襲的安全保障,明顯仍然大有不足。

望著娜英的爸爸,在聽到法官輕判趙斗淳後那份怒氣沖頭,恨不得即場在法庭上親手手刃趙斗淳的不滿,雖然在經過 9 年的時光消逝,當年的怒火今天或許已轉為埋藏心間,成為難以癒合的傷疤。但難以想像 3 年之後,當趙斗淳離開監獄之時,這一場在法院未了的案件,會否釀成下一單悲劇的發生,這就是韓國政府,以至整個司法制度,都需要慎重考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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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電影《希望:為愛重生》
參考:https://goo.gl/HqGKTn /https://goo.gl/bspssF

本文由香港中文大學講師 Steve Chung 鍾樂偉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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