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真的很大!要同時經營兩個團體的話,一年大概要投入200億(韓幣,下同)。」
出身於JYJ、目前製作女團「SAY MY NAME」並籌備推出男團的金在中,在Netflix綜藝節目《Try? Choo-ry!》中這樣表示。 當MC秋成勳問他「現在偶像這麼難紅,還能賺錢嗎?」時,金在中回答:「通常出道後,如果在第3年開始轉虧為盈,就是最理想的情況。但一般合約為7年,其中5年都需要投資,能掙錢的時間其實也只有2、3年而已......」(圖源:FB@SAY MY NAME)
(圖源:YouTube@결정적장면截圖)
韓國網友評論:
1. 欸?他中途不是自己離開公司了嗎? ᄏᄏᄏᄏᄏ喔?
2. 站的立場不一樣,看事情也會變嗎...
3. 現在完全變成公司那邊的人了ᄏᄏᄏᄏᄏᄏ
4. 這真的有點讓人出戲欸ᄏᄏᄏᄏᄏᄏᄏ
6. 他自己不也離開了嗎?
7. 他現在變成公司那邊的人了,雖然感覺有點好笑,但也不是什麼值得罵的事。當初的合約又不是像現在這樣,他也沒說想讓新人也像他那時一樣簽那種合約
8. SM粉絲搞不清楚狀況就在亂罵真好笑。根本沒法溝通,解釋給你們聽也是浪費時間。金在中加油,新專輯也大發!
9. 金在中是因為遭遇不公平才去打官司的,現在拿這個來黑他有點說不過去。他也只是說投資要3年才能回本,有什麼好罵的?
10. 說的也是,他做了5年就走了,還一分違約金都不用賠,肯定是有理由的
11. 這就叫做:在業界還要混的話,離職也一定要好聚好散
12. ᄏᄏᄏᄏᄏᄏᄏᄏ太好笑了ᄏᄏᄏᄏᄏᄏᄏᄏᄏᄏ
13. 東方神起活動才5年不是嗎?
14. ...? ᄏᄏᄏᄏ現在是理解公司立場了? ㅋㅋㅋ
15. 啊... 雖然我對他沒啥惡感,但這真的有點不太行
16. ᄏᄏᄏᄏᄏᄏ想知道金俊秀怎麼想
17. 不是啊,立場變了想法變也可以理解...... 但居然這麼理直氣壯地說出口?????? 良心去哪了
18. 他好像有把合約跑完吧,是在談續約才有爭議?
19. 「7年」這字眼太搞笑了... 我私心希望那些當製作人的人都成功,然後照著他們那套方式給新人簽,完美鏡像
20. 他現在終於理解李秀滿爸爸的心情了...
21. 哇 居然是他本人站在鏡頭前講出這種話,真的很厲害,不是別人,是JYJ耶ᄏᄏᄏᄏᄏᄏᄏ
原文:https://theqoo.net/square/3724483137
Tracy@KSD / 非得本站書面同意 請勿抄襲、轉載、改寫或引述本站內容。如有違者,本站將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