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李曙原因酒後行為遭公審   稱「我什麼都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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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李曙原因酒後行為遭公審 稱「我什麼都不記得」

明星   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10:18   Erin   1

李曙原

李曙原
9月6日下午首爾市松坡區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先前因疑似強制行為與特殊脅迫被起訴的演員李曙原,進行第二次的公審。在審判開始前李曙原的法定代理人說:“被告多多少少都覺得委屈,看了那些資料後越看越覺得誤會大了。”被問到是否有與被害人取得聯繫呢?“雖然多次試圖想與其見面,但被害人並不願意,所以只好作罷。”
李曙原
當日在法院時兩名被害者其中一位出席參與,強制罪行下的被害者A,是A的同學的B說:“接到A的電話我就跑到現場去,雖然沒有目擊所謂的強制行為,但卻見到李曙原正揮舞著凶器,我按照事實一五一十地說出,但李曙原懷疑我與A相互串供。”

對於B的證詞,李曙原方面表示,有問到為何李曙原的脖子會有傷口,B曾回答是因為當時的全身扭打過程中受傷的,在紀錄上證詞前後不一致還需要討論。接下來的審判中則是若有強制行為,強制到什麼樣的程度?若有脅迫,脅迫到什麼樣的程度,可看出當時的狀況。
李曙原
李曙原對於事發當日的記憶,他說:“A為了見我而來接我,買來了啤酒跟我一起喝,啤酒一下就喝光了,想說要不要一起去買,後來就問了:“有製作水果酒用的酒,要不要喝?”對方說好,我喝了一杯之後,就不記得了。承認自己的嫌疑嗎?李曙原說:“不管記不記得,總之是發生了不太光彩的事情,這點我非常抱歉。”“為了向被害者道歉,也想與他們聯絡,但電話無人接聽。想對他們道歉,畢竟也是很熟的姐姐。”
李曙原
李曙原的第三次公審將在下個月的25 日下午五點進行,先前李曙原在今年4月與同事在喝酒的地方,對同事女藝人A小姐進行對方不願意的身體接觸,說出此事的B是被他用揮舞的凶器警告威脅,7月12日舉行的首次公審,在被害人的身上發現了有李曙原的DNA,所以李曙原也承認這些嫌疑。不過他主張:“事件發生當時我喝醉了,想也想不起來。”

李曙原在事件發生後接受警方調查,他隱瞞了被調查的事實而在tvN電視劇《想暫停的瞬間》以及KBS2的音樂節目《Music Bank》持續進行活動,受到許多人的大力斥責,所以之後中斷全部的活動自我反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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