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英亲述性丑闻始末:「和前女友双方同意才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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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俊英亲述性丑闻始末:「和前女友双方同意才录影」

明星   2016年9月26日   星期一09:52   韩星网   23

郑俊英

昨日(9月25日)下午5点,歌手郑俊英和经纪公司C9娱乐在首尔市召开紧急记者会,对前女友A某起诉的内容表明立场,解释了他和A某的关系、录影的原因、被起诉后的状况。

郑俊英前女友A某8月6日曾向警方起诉,称郑俊英与其发生关系时用手机偷拍其部分身体。

事件一开始被报导出来时,只说是「性犯罪嫌疑」的程度,之后受到热烈议论,连带细节内容也被曝光,於是所谓「隐藏摄像机」偷拍一事也被公开。

虽然A某起诉几天之后就撤诉并表示不希望进行惩罚,但首尔城东员警署认为郑俊英违反了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相关的特例法案(用摄像机等进行录影),8月24日向首尔东部地方检察院提出了起诉意见。 性犯罪是非亲告罪。

这与经纪公司C9娱乐在8月24日淩晨提出的最初解释——「极为私人的偶然事件」有相当大差池。 「隐藏摄像机」的嫌疑一旦被证实,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韩币1000万元以下罚款,属於重犯罪。

当时经纪公司推测称:「虽然有起诉事实,但之后马上就撤诉了,已经处理完毕。 只是基於非亲告罪的特性而被送交检方,与嫌疑属实与否无关。 检方也认为没有对郑俊英进行追加调查的必要性,目前已经以无嫌疑收尾。」

经纪公司还表示:「部分媒体未进行事实确认就使用性暴力等刺激性词汇,对此深表遗憾。 强烈要求日后不要将此事件与其他事件做出联系,从而作出推测性新闻和恶意推测的报导。 那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名誉毁损和伤害。」

郑俊英在9月25日下午的紧急记者会上也做出了同样的声明。

郑俊英说:「A是我的前女友,现在已经不是恋人,但维持好朋友的关系。 引起议论的视频是今年初还在交往期间在双方同意下开玩笑地拍摄的,随即就删除了。 」主张并非「隐藏摄像机」。

对於起诉过程,他表示:「因为工作繁忙,对A渐生疏忽,发生了争执,这期间偶然地以录影事实作为根据进行了起诉。 之后接受了警方调查,承认了录影一事,并被提交起诉意见。 但A某在警方调查期间撤诉,检方也已确认这一状况。 A多次提交请愿书要求做出无嫌疑的处分,我认为事件会作为两人的个人事件作为收尾。」

郑俊英表示,开记者会是为了阻止A某遭到更多伤害:「A是一名心性善良、很有前途的女性。 她并不习惯受到太多关注,表示现在非常不安,对於事态扩大至此非常后悔。」

郑俊英多次低头致歉:「不论如何,造成这一切是我的责任。 因为我的不成熟,让很多人非常失望,真心表示歉意。」

然而,事件仍在进行调查。 郑俊英也表示:「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我愿意诚实接受并阐明事实。」

大家十分关注:警方最终将做出什么结论,郑俊英又能否洗脱「性犯罪」的致命污名呢?

金池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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