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社会议题】改写韩国律法的媒体艺术(2)—《素媛》与『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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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社会议题】改写韩国律法的媒体艺术(2)—《素媛》与『化学阉割』

专题   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10:00   天雅   11

素媛

这部改编真人真事的电影《素媛》,超过61万人联署延伸出了「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又是什么样的一个内容呢!?

上一篇专题中说到,《熔炉》於2011年上映,换言之,在2011年前,《熔炉法》仍然未通过,在那之前,仍然有儿童因为性侵而被染上了无法完全消失的阴影,而无法透过法律得到应有的公义。

2008 年 12 月,韩国安山市赵斗淳性侵 8 岁(小学一年级)的女童娜英,殴打她的头部、勒颈,导致她晕倒。及后更对她进行强暴,造成娜英的脸部、腹部、骨盆受重伤,更引致大小肠流出,丧失性器官与肛门八成的功能,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必须终生使用人工肛门与尿袋。

这件事情,后来像《熔炉》那样被改编成电影。《素媛》是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同时地在韩语中也是『愿望』的同音词。

电影中,李浚益导演并没有将电影制作得很黑暗,而选择了以温情的一面,讲述电影中名为素媛的女主角、其家人与其周围人物於绝望中治愈伤痛的过程。

但这种温情的叙述,却反而与无情的现实成了极大的对比,让观众对这个被摧残的小生命更为痛心。
素媛
於现实中,尽管当时的检控方要求对疑犯赵斗淳处以无期徒刑,但最后法院却只判监12年。

*法院之所以会有如此判决,有以下的两个原因:

一,韩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最多判15年;二,韩国刑法规定,若行为人的身体或思维遭受到的影响削弱了其对其行为将引发后果的认知能力,其刑罚「应当」被减轻。

亦因为这种『保护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的法例,当时的赵斗淳在喝了酒的情况下犯案,便被减轻了刑罚,决定被处以12年有期徒刑。

赵斗淳则认为12年刑期太重为由采取上诉,最后法院仍维持12年判决,全案不可上诉。

与《熔炉》不一样的是,在这件事件爆发时,已经引起了民众的关注及不满。民众游行示威,当时总统李明博出面道歉,并承诺修改性侵儿童的刑责。

2010年,韩国国会将15年的有期徒刑上限延长至30年,废止儿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的性犯罪的公诉时效,并延长出狱后配戴电子脚镣时间的上限,最高可达30年;此外,国会亦於2012年通过了「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让韩国成为亚洲首个推行化学阉割的国家。

而《素媛》於2013 年上映后,再次引起了民众对这件事件的关注。加上12年刑期将到(2020年12月),韩国国民亦开始关注赵斗淳出狱后的行动自由,担心他会否向受害者报复以及再次犯案,甚至有超过61万人联署要求青瓦台重审案件。

(化学阉割,又称化学去势,是一种药物控制法,注射药物,以减少男性荷尔蒙,抑制性冲动。与移除切除睾丸或卵巢的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该人,也不会使其绝育。)

(图片来源:《素媛》宣传照、电影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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