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的法則》致泰方公文寫明「不會拍攝捕獵場面」! 泰國拍攝當日曾被當地嚮導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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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的法則》致泰方公文寫明「不會拍攝捕獵場面」! 泰國拍攝當日曾被當地嚮導勸阻

綜藝   2019年7月8日   星期一13:22   Sani   20

近日SBS《叢林的法則》因為在泰國海洋公園採集並食用瀕危動物巨蚌而遭到指責,節目組一開始聲稱「有獲得當地機構許可、遵守行動指南」,然而實情卻令人傻眼!

事件回顧:《叢林的法則》李烈音採集瀕臨絕種的「巨蚌」! 受到了泰國方的起訴,恐面臨5年徒刑!

今日泰國媒體PBS公開了《叢林的法則》節目組於3月17日發給泰國觀光局的公文,裡面清楚寫明「不會拍攝和播出在泰國進行捕獵的場面」,下方還有PD趙龍在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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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還有消息稱拍攝當日,節目組是在沒有嚮導陪同的情況下強行出海:「我是泰國人,現在泰國媒體報導稱,捕獲巨蚌的當天天氣不佳,當地嚮導曾勸說不要拍攝,也沒有一同前往。 所以韓國製作組自己去了不應該 去的地方,抓了巨蚌。 當地嚮導甚至不知道發生這件事。 希望不要向當地嚮導問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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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泰國Hat Chao Mai國家公園已經以非法捕獲巨蚌的嫌疑起訴《叢林的法則》節目組和拍攝組,園長表示:「節目組已經充分了解相關規定和法律,應該知道自己做的是不對的事情。 」

(圖源:PBS,《叢林的法則》節目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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