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ER成员宋旻浩因担任社会服务要员期间长时间未正常服勤,今日(1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当时负责服役管理的A某则被判10个月、缓刑2年。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庭成俊圭法官表示:「兵役是为了国家存续与安全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应该认真履行,社会服务要员也不能例外。」法院指出,宋旻浩长时间未正常服勤,李某身为服役管理负责人却未履行管理义务,还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记录在服役资料中,因此认为两人的责任都不能算轻。
宋旻浩(图源:TVDaily)
宋旻浩(图源:TVDaily)
不过,法院也考量宋旻浩承认罪嫌并反省、当时的健康状况可能影响服役,以及表明愿意完成剩余服役义务等情况,作为量刑上的有利因素。至於李某,法院认定他明知宋旻浩缺勤,仍放任其未正常出勤,甚至在相关文件上签名,因此认为他积极协助宋旻浩未妥善履行勤务。
宋旻浩今日进入法院前表示:「真的反省了很多,每天都在后悔,也变得更加渺小,对於那些曾经非常爱我的人,我只有感到抱歉。」面对是否仍否认与李某事先共谋无故缺勤,他回答「是」。宣判后,他表示会「谦卑接受法院的决定」,对於重新服役及未来活动计画则没有具体回应,仅表示:「正在深刻反省。」
宋旻浩(图源:TVDaily)
宋旻浩(图源:TVDaily)
宋旻浩被控於2023年5月30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担任社会服务要员时,与李某共谋,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共102天未正常出勤。宋旻浩承认自己确实有未正常服勤的事实,但一直否认事前与李某共谋;李某则承认曾提供便利,否认与宋旻浩共谋或故意放任其未正常出勤。
宋旻浩(图源:TV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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