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Nana私宅强盗被判7年!法官反驳恶意指控,力挺Nana母女「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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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度夺下「世界第一美」宝座的南韩女星 Nana(林珍娜),去年在自家豪宅经历了生死一瞬的恐怖惊魂。 一名男子手持凶器闯入Nana私宅勒索财务,案情震惊全网。 历经大半年审理,南韩法院於今日(9日)一审重判该强盗 7 年有期徒刑,更力挺 NANA 在危急关头「捡刀反击」的举动属於「正当防卫」,狠狠打脸歹徒的无耻辩词!
回顾案情,金某涉嫌於去年11 月 15 日下午 6 时左右,手持凶器闯入位於京畿道九里市的 Nana 住处,并对Nana母女实施生命威胁、勒索钱财。 最终因遭到母女二人合力压制而勒索未遂,随后被移送法办。 Nana 与母亲当时因金某的暴行,分别提交了需要接受 33 天与 31 天治疗的伤势诊断书。 而金某亦在搏斗中颈部遭到刺伤,因此厚颜无耻地反过来控告 Nana 涉嫌「杀人未遂」与「特殊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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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主张「潜入时并未携带凶器,且没有强盗意图」、「Nana承诺如果我说凶器是自己带来的,她就会给我4000万韩元」等,全数未被法官采信。 裁判庭指出,Nana母女对於金某持有凶器一事陈述内容具体且前后一致,金某的手机中亦有「持有水果刀相关处罚」等搜寻纪录。
与此同时,裁判庭认定 Nana 在防卫过程中对被告所造成的伤势,属於「正当防卫」。 裁判庭认为,被害人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不受到被告的严重伤害,在极度恐惧之下才挥舞拳头与凶器进行反抗。 应当认定金某在犯案时,也已预料到会遭遇此等强烈抵抗。
不过,法院将被告对 Nana 的罪名,由原本的「强盗伤害罪」变更为「强盗致伤罪」。 裁判庭考量到,被告在受到 Nana 母亲的劝说后曾短暂放下凶器,随后赶到现场的 Nana 随即捡起该凶器并挥舞反击; 由於两者的法定刑期相同,因此在不变更起诉书的情况下,仅变更适用罪名。
裁判庭表示金某案情严重恶劣,必须严厉惩罚。关於量刑依据,则综合考量了虽然被害人们诉诸精神与肉体痛苦、且强烈要求严惩,但被告的犯行最终止於未遂,且其所携带的凶器并非看来以致人於伤残为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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