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银优被追税、不该先被定罪!纳税人联盟力挺:「宁可放过一百名罪犯,也不能冤枉一名无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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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纳税人联盟(会长金善泽)就ASTRO歌手兼演员 车银优 被追缴约 200 亿韩元税款的争议表示:「必须遵守无罪推定原则」,点名国税厅是否存在资讯外泄行为而放任不管,恐构成渎职。
节税(税务规划)本就是纳税人的权利
作为国内唯一从事纳税人权益保护活动的税务专业公民团体,纳税人联盟於 29 日透过新闻稿指出:「节税(税务规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并说明:「节税成功时被称为『合法节税』,失败时则会被认定为『逃税』,具有这样的特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判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为了减少或避免被课徵的税金而行使的合法权利,绝对不构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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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联盟强调:「仅因被追缴税款,就将其视为逃税者并加以单方面谴责,是只从国家权力的角度看待税金问题」,并重申应遵守无罪推定原则。
绝不能冤枉一名无辜之人
此外,联盟也指出,若在尚未定案的情况下,便断言车银优母亲名下的公司为「空壳公司」,同样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并表示:「在申诉与诉讼程序尚未结束前,若先行形成成见,恐将严重侵害纳税人权益。『宁可放过一百名罪犯,也不能冤枉一名无辜之人』,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被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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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联盟也提及,《国税基本法》第 81 条之 13 规定:「不得将课税资讯提供、泄漏给他人,或用於原本目的以外的用途。」并指出:「关於艺人税务调查的相关资讯,若非税务公务员泄漏课税资讯,实际上难以对外报导。若国税厅长未调查是否存在资讯外泄行为而放任不管,恐构成渎职。」
仅因被追缴税款,不等於应受到谴责
联盟进一步表示:「『被追缴税款=应受谴责』的等式并不成立」,反而应该检讨的是「连专家都难以理解的税法制度,以及未能事前充分说明的国税厅」。他们指出,在税金被课徵后,透过申诉或税务诉讼而撤销课税、由纳税人胜诉的比例高达 30~40%,并批评:「仅因被追缴税款,就将其视为逃税者加以指责,是源於无知的名誉杀人。」
另一方面,据悉车银优於去年上半年接受首尔地方国税厅的税务调查后,被通知需追缴约 200 亿韩元的税款。国税厅传出是针对其所属经纪公司 Fantagio 是否透过与车银优母亲所设立的法人签约,而适用较低税率的法人课税方式进行调查。
车银优也於 26 日透过个人 SNS 表示:「对於最近发生的各种事件,让许多人感到担忧与失望,我深表歉意。」并补充:「日后我将诚实配合后续进行的所有税务相关程序,并依照相关机关所做出的最终判断,虚心接受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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