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法院判决:NewJeans败诉,ADOR专属合约仍有效!「闵熙珍缺席」最终成为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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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团 NewJeans 在与所属公司 ADOR 的专属合约诉讼一审中完全败诉。她们主张「闵熙珍缺席导致信任破裂」的说法,最终成为不利因素。此外,诉讼费将由 NewJeans 承担。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1部(庭长法官郑会日)於 10 月 30 日宣判 ADOR 对 NewJeans 五名成员提出的「专属合约有效确认诉讼」,结果为「确认原告(ADOR)与被告(NewJeans 成员)於 2022 年 4 月 21 日签订的专属合约有效」,并裁定诉讼费用由 NewJeans 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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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NewJeans 所主张的「因闵熙珍前代表遭解任,导致公司严重违约并使信任关系破裂」的理由难以成立。
法官用约 40 分钟说明判决要旨,指出仅凭闵熙珍被解除代表理事职务,难以认定 ADOR 出现经营空白或丧失管理能力;也缺乏证据显示「对闵熙珍的信任」是专属合约的核心要素。此外,闵熙珍本人拒绝继续担任 ADOR 的制作人工作,并主动辞去公司内部董事职位。
法院表示:「仅因闵熙珍被解任,不能认为 ADOR 出现管理空白或丧失履行能力。ADOR 并无在合约中保证闵熙珍将持续担任代表理事的义务,因此不存在重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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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於 NewJeans 所称 ADOR 未履行义务的部分,法院指出:「经查阅 HYBE 与 ADOR-NewJeans 之间的资料,发现这些主张多属闵熙珍为对 HYBE 产生负面舆论而进行的事前准备所导致。」
法院进一步解释:「像 NewJeans 这样在出道前签订经纪合约的情况下,通常公司会进行巨额投资,而能否成功仍属未知。只有在成功后才能回收成本。当粉丝基础稳固、资源投入庞大时,公司自然会在内容制作等部分拥有决策权。不能因要求未被接受就主张『被强制活动』或『人格权遭侵害』。」
NewJeans 去年 11 月以 ADOR 未履行合约义务为由,宣布单方面解除合约。ADOR 随后於同年 12 月提起确认合约有效的诉讼。法院曾两度尝试调解,但最终破局。
在本次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NewJeans 方面随即表示将提出上诉,并坚持「无法回到 ADOR」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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