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FNC娱乐公司的官司有了结果,法院宣判责令向SBS TV电视剧《原来是美男》的制作公司支付韩币12亿元。
此前,该剧制作公司曾起诉FNC要求清算OST收入分成,以上便是诉讼结果。
2009年播出的《原来是美男》人气极高,先后被台湾和日本翻拍。 隶属FNC旗下的乐队FTIsland成员李弘基和CNBLUE成员郑容和为该剧演唱了OST专辑,FNC从中获利数十亿韩币。 FNC与电视剧制作公司事先签约决定五五分成,但4年之后FNC仍未支付这笔款项,於是遭到制作公司起诉。
不过,FNC也在叫屈,称并非刻意拖欠,而是因为其中一家共同制作公司滥用肖像权,不得已中断了支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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