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1日),首爾中央地法民事和議15庭就歌手兼演員魯敏宇對前經紀公司SM娛樂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正式宣判,判決原告即魯敏宇敗訴。
去年11月,魯敏宇對前經紀公司SM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稱「簽訂了奴隸契約」,索賠1億元(韓幣)。 當時魯敏宇表示:「從2004年作為Trax一員出道到2006年退出Trax,SM未履行經紀職責,甚至在退出SM後向其他製作人、PD施壓封殺我。 當時我按照SM的要求延長合約,實際簽約時間長達17年,並要求我向公司出讓作詞作曲的音樂作品版權10年,我簽下如此不合理的合約卻沒得到任何相應的酬勞。 我是一名吉他手,卻在與SM簽約期間作為演員活動。 退出Trax後,SM又通過各種途徑封殺我,讓我身心受創,才提出精神損失費。」
然而裁判部並未接受魯敏宇的陳述,裁判部稱:「僅憑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魯敏宇和SM之間的合約無效,所以也很難判定SM未切實履行合約或妨礙他的演藝活動。 」
金池河/文
韓星網@KSD / 非得本站書面同意 請勿抄襲、轉載、改寫或引述本站內容。如有違者,本站將予以追究
廣告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