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案續:4起強姦罪不成立+嫖娼&詐騙罪
廣告

朴有天案續:4起強姦罪不成立+嫖娼&詐騙罪

明星   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10:08   韓星網  

朴有天案續:4起強姦罪不成立+嫖娼&詐騙罪

今日(7月15日),首爾江南警署以朴有天性涉嫌嫖娼、詐騙罪正式移交給檢方,而4起強姦罪皆不成立。

警方認為4名原告中有1人與朴有天之間的性關係實則是賣淫,向檢方提出對朴有天處以嫖娼、詐騙罪,對當事女性處以賣淫罪的起訴意見。

警方透露,朴有天和當事女性協商以金錢換性,但事後朴有天卻未遵守約定。對此警方表示:「調查當事女性的手機後發現,她曾告訴朋友與朴有天發生性關係後,對方答應給她錢。而兩人性交易之後,男方卻沒有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屬於男方獲利,可認作是詐騙。」

警方還認為第一名報案女性和第二名報案女性涉嫌誣告,對兩人提出起訴意見,檢方也認為兩位當事人的陳述為虛假內容。而第一名報案女性及其男友、表哥等3人有恐嚇嫌疑,將對他們進行追加調查後再移交檢方。

此外, 據警方調查,第一名報案女性和朴有天之間有1億元的交易,警方將對此進行深入調查。

廣告
相關新聞
留言/評論
主頁 » 明星 » 朴有天案續:4起強姦罪不成立+嫖娼&詐騙罪
© 2024 KSD韓星網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關於我們 免責聲明 私隱政策 廣告查詢 招募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