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慧喬告《太後》贊助商侵權 雙方各執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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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慧喬告《太後》贊助商侵權 雙方各執己見

明星   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11:01   韓星網  

宋慧喬

日前,韓國女星宋慧喬以肖像權受到侵害為由將某珠寶品牌J公司告上法庭。

宋慧喬經紀公司表示,宋慧喬與J公司的代言合約到2016年1月截止,但J公司仍將宋慧喬當作代言人一般使用她的肖像,因此宋慧喬方面起訴J公司,並求償經濟損失3億元(韓幣)。

但J公司表示宋慧喬方面指出的問題部分是電視劇《太陽的後裔》中的植入廣告,並不存在任何問題,雙方意見不合。

# 宋慧喬 VS J公司:合約的差異
宋慧喬:2014年~2015年宋慧喬作為J品牌的代言人活動,對此經紀公司UAA表示「珠寶合約和箱包合約分別在1月和3月到期,之後並未續約」。而J公司和《太陽的後裔》片商簽約了植入廣告的合約,UAA稱:「作為演員,使用植入廣告的產品是理所當然的,但僅限在電視劇內。」而J品牌在未得到宋慧喬的許可下,就將她的照片放在商店和SNS上宣傳。

J公司:本公司於2015年10月5日正式和《太陽的後裔》簽訂贊助合約,合約中明確規定可以線上、線下使用電視劇中的場景,且是有償使用電視劇畫面,並未刻意剪輯宋慧喬的肖像或製作廣告,並未侵犯宋慧喬的肖像權。

#宋慧喬 VS J公司:對違約行為雙方各執己見
宋慧喬:宋慧喬方面指責J公司並未獲得肖像使用的許可,被當事方發現後才決定要續約,宋慧喬方指出「這說明了J公司預設了自己所犯的錯誤,我方也會追究責任」,而所獲得的賠款將全額捐出,用於培養新人珠寶設計師。

J公司:J公司按合約辦事,並未有違約行為,反倒是因為宋慧喬而成了受害方。J公司表示:「2014年~2015年的合約期間支付給宋慧喬約30億的代言費。簽約後宋慧喬卻因為涉嫌逃稅使得代言效果大打折扣,我方也損失龐大。這已然是違約行為,但我公司仍堅持相信、起用她代言。但因為她的原因導致合約期內很長一段時間都未盡到代言人職責,完全沒有起到代言人的作用,所以我們才沒有與她續約。」

J公司還稱:「宋慧喬拍攝電視劇期間還是品牌代言人,她在未得到我公司的許可下就多次佩戴其造型師的個人珠寶品牌出現在電視劇中,相關品牌還把電視劇照片放在自己的網站和SNS上,這也是違約行為,我公司將訴諸於法律。」

宋慧喬的起訴也只是為了維護個人權益,但J公司卻回應「是已商定的內容」,將事情拉升至道德角度,雙方的官司將如何收場,引發了廣大民眾的關注。


成善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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