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ragon 的 USB 型态最新个人专辑〈权志龙〉,在最近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究竟什么载体才是成就一张「专辑」的前提呢?美国告示牌的看法与 GD 本人十分接近。
告示牌 (Billboard) 日前以「G-Dragon 以 USB 发行〈权志龙〉 引发各界争论『什么才是成就专辑的前提』」(G-Dragon's 'Kwon Ji Yong' USB Release Opens Debate About What Makes an Album) 为题,发表了一篇专文探讨这个议题。
根据韩国的著作权法,「专辑」的定义是承载音乐的实体,而由於〈权志龙〉并未直接储存音档,而是提供连上网站的连结与密码,韩国音乐内容产业协会虽然承认这是一张专辑,但决定不将它的销量计入音源网站的专辑榜。
韩国音乐内容产业协会也在 21 日表示:「从著作权法的角度看来,〈权志龙〉符合专辑的定义」,并说明:「但若立刻把它当作专辑,会对排行榜的主体性造成混乱。由於时间紧迫无法立刻决定是否要这么做,因此暂时会将之计入数位榜,往后可能再行讨论。」
对此,告示牌明白地表示他们当然视〈权志龙〉为一张专辑,无论其型态为何,都会将销量计入告示牌专辑榜的数据中。同时,告示牌也抛出一个问题:一张专辑的销量,会因为它「将消费者导向网站并下载音乐」或「作为一张实体光碟并流畅地播放所有歌曲」而有所不同吗?
一如 G-Dragon 在个人 Instagram 上所发表的立场,在数位音乐当道的时代,大众早已普遍接受快速演进的载体形式――有趣的是,〈权志龙〉的主打歌「无题」,也早已在 Gaon 数位榜上夺下冠军,证实了 G-Dragon 的卖座实力与载体型态无关。
YG Entertainment 将本次争端形容为「结构性问题」,并指出音源网站「守著老旧思维而无法接受正在发生的改变」。事实上,蓬勃发展的音乐节目早已大量采计音源销量作为评分数据之一,而歌手、团体的 MV 在 Youtube 上的点阅数记录更经常蔚为话题。此时再回过头看本次的论战,确实会有误入另一座时空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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